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标注近日,食品生产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因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虚假销售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罚款:9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940.6元。日期
截图自信用中国网站违法事实显示,玛门当事人销售的店被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的“兴业半干柿饼盒”实际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将实际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的标注“MS巧克力千层(冻)”的生产日期标注成出冷库日期。
经调查确认,食品生产当事人销售的虚假销售实际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的“兴业半干柿饼盒”共50公斤,137盒;实际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的日期“MS巧克力千层(冻)”共60盒,都已售完。玛门当事人违法所得3260.6+4680=7940.6元,店被货值金额7940.6元。标注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并决定罚款及没收违法所,虚假销售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新财经)